为了更好地规范收费行为,便于学生明白缴费,接受群众监督,现将我院经核准的相关收费依据、收费标准及投诉电话公示如下:
一、收费依据:
1、省物价局、财政局、教育厅皖价行费 〔2000〕 259号文件;
2、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皖价行费 〔2000〕 311号文件;
3、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教计 〔2006〕 15号文件。
二、收费标准:
1、研究生学费: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000元/生・学年;委托培养、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5000元/生・学年。
2、本科生学费:4290元/生・学年、3900元/生・学年。
3、专科生学费:3850元/生・学年。
4、成人教育学费:夜大学及成教半脱产学生1650元/生・学年。
5、住宿费:分别为600元 (6人间以上)、800元 (6人间以下,含6人)、1000元 (不超过4人间,含4人),按每生每月3吨水、4度电核定水电限额,超过部分由学校按供水和供电部门规定的价格,另行代收取。
三、投诉电话号码:
物价部门:12358 (市外需加区号)
省财政厅:(0551) 5100176
省教育厅:(0551) 2827720
财务处
二○一一年九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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